| 山东黄河招待所——黄河文化传播的集散地 山东黄河招待所隶属于山东黄河河务局,是省直接待服务协会理事单位及涉外接待单位、省物价局命名的“省级餐饮价格管理特一级店”。坐落于济南市十大著名景点之一——解放阁的北侧青龙桥畔。北临济南东客站、大明湖公园、东临交通枢纽解放桥,西去是济南泉城广场及繁华的商业区集中地,构成了出行方便、闹中静的地理特点,是一个集吃、住、行、娱乐、购物、洗涤、美容美发功能于一体的接待服务实体,招待所接待设施齐全、环境优雅、服务周到、重合同守信誉,是旅游、商务、举办会议、宴请、洽谈业务的理想之处。现有建筑面积9349平方米,可同时接待300余人的会议、住宿及就餐,以川、鲁、粤、港式海派菜系为主。
招待所实行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积累、自我发展、定额上交的企业化管理方式。在李贵生所长的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自1990年至2002年,招待所的经济实力有了长足的发展,由原来的营业收入几十万元发展到现在的营业收入1100万元,资产总资本达到1034万元,上交省局1394万元,每年都能较好地完成与省局签订的经营合同和各项目标与任务。我所并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改造了招待所设备设施,改善了接待服务条件和环境,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水平。
我所时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,在狠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,10余年来,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,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;1993年被济南委、济南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;连续3次被黄委会评为先进单位;连续11次被山东黄河河务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;连续8年被省工商局命名为省级“重合同守信用”先进单位;被省物价局命名为“省级餐饮价格管理特一级店”;被公安部门确定为是涉外定点接待单位;荣获市级卫生先进单位、市容貌工程先进单位、市级安全文明单位、社会治安先进单位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,我所先后有李贵生同志和杨晏珍同志被评为黄委会劳模;先进工作者4人;优秀党员4人;三八妇女红旗手2人;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个。 “诚实守信、宾至如归”是我们的服务宗旨。总经理李贵生偕同全体员工欢迎您的光临! |